招标信息

珠海市香洲区路灯管理中心2025年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4
三、招采单位:珠海市香洲区路灯管理中心

四、招采时间:

五、招采内容:

六、招采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己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非所投货物的生产商或制造商,则还须提供可追溯至生产商或制造商的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交货要求:

八、支付方式:

九、交货地点:

十、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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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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