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建设工程电力迁改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建设工程已由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泰审批投资(2023)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东岳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建设工程电力迁改施工二次;

2.3建设地点:西起泮河大街与万官大街平交口,向东与泰安东连接线(S26莱泰高速)交叉,跨过明堂河,止于博阳路,路线总长约2.7km;

2.4建设规模:泰安市泮河大街东延(万官大街-博阳路)建设工程电力迁改输电部分及10kv及以下电力迁改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50日历天,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控制价:1715.526982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4月1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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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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