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位于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南北长山岛联岛道路南北两侧,对南北长山岛联岛道路维修加固。具体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负责本次招标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2.2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自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
2.4计划投资额:工程费用约1100万元。
2.5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2.6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1标段 |
本项目位于位于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南北长山岛联岛道路南北两侧,对南北长山岛联岛道路维修加固。具体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负责本次招标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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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备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住建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②投标人应满足《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文件要求。③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④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5 18:00至2025-04-22 00: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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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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