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37 |
项目名称 |
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直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招标备案号 |
CG202504086-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CG202504086 |
招标类别 |
设备材料采购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发改政务[2021]167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9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100% |
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153.6千米,实施长度约152.775千米,主线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单侧加宽为辅”的改扩建方案,设计速度为120km/h,工期为36个月。为进一步提升济菏高速平阴收费站整体形象,现对平阴收费站内、外广场LED显示屏进行提升改造。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拆除平阴收费站内、外广场现有2个户外LED显示屏和箱体;利用LED显示屏现有基础和立柱,改造新建收费站内、外广场2个LED屏、箱体、立柱和结构装饰,并负责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采购一标段,标段号:CG-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采购一标段
(CG-1) |
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153.6千米,实施长度约152.775千米,主线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单侧加宽为辅”的改扩建方案,设计速度为120km/h,工期为36个月。为进一步提升济菏高速平阴收费站整体形象,现对平阴收费站内、外广场LED显示屏进行提升改造。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
业绩要求 |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1.项目负责人(1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同类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记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完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在建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4-16至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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