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涉航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5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 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直 建设性质 改扩建
招标备案号 (登录后查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2504710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政务[2021]167号
项目法人单位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登录后查看)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8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20%企业自筹,80%采用国内银行贷款方式等融资方式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自殷家林枢纽互通立交沿老路改扩建,途经济南市市中区、长清区、平阴县,泰安市东平县,济宁市汶上县、梁山县、嘉祥县,菏泽市郓城县、巨野县,止于王官屯枢纽互通立交。路线全长153.6千米,实施长度约152.775千米。主线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单侧加宽为辅”的改扩建方案。全线设置特大桥2座、大桥18座,中桥32座,分离立交50座;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13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新增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应急救援中心1处。总工期为36个月。概算投资约186.2亿元。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大清河特大桥和梁济运河大桥涉航专项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导助航设施、安全警示标志防撞保护设施等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济菏涉航一标段,标段号:SHGC-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济菏涉航一标段
(SHGC-1)
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大清河特大桥和梁济运河大桥涉航专项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导助航设施、安全警示标志防撞保护设施等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航道工程。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1-2023年)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航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登录后查看)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4-16至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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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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