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新材料公司2025年度混合原材料(预混料)集中采购招标协议类的公告
2025-04-15
材料公司2025年度混合原材料(预混料)集中采购 (项目名称)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二航武汉港湾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因中交二航武汉港湾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需要,中交二航武汉港湾新材料有限公司决定采购混合原材料(预混料),现对混合原材料(预混料)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2. 集中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详情见《物资需求一览表》,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签订框架协议数量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物资需求一览表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混合原材料(预混料) |
液体预混料 |
吨 |
20000 |
粉体预混料 |
吨 |
15000 |
|
预混料Y |
吨 |
10000 |
3. 投标人合作方式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需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须提供近1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
3.1.3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供应预混料或外加剂的业绩至少2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其它方式骗取合同的不良行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证明(页面截图,如果网站信息有与事实不一致的,请提供销号证明)。
3.1.5来样检测合格证明:供应商参加报名后,自行邮寄混合原材料(预混料)样品给招标人进行性能指标检测(联系人:高玉军,联系电话:13419649358,收件地址:湖北省麻城市经济开发区陡坡山村,收件单位:中交二航武汉港湾新材料有限公司),样品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2日17时,逾期邮寄的样品招标方拒绝接受,招标方将开具检测结果给来样单位作为投标附件(检测结果仅对来样负责),检测结果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数量)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结果使用
3.5.1 框架协议有效期:从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下年度相同日期止。
3.5.2框架协议原则上适用于有效期内公司的所有项目,协议生效后当有采购需求时,采取下列方式应用框架协议:
① 若若有采购需要时邀请框架协议供应商参与试验和报价,买方根据试验结果与报价择优选用签订专项采购合同供应商,专项采购合同有效期为专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② 框架协议供应商在收到专项询价函后根据询价函的要求进行报价,必须按照本框架协议的合作机制响应。若卖方拒绝、逾期响应或者响应后拒绝签订合同,应按本框架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向买方及买方所属采购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③ 若卖方逾期履约(违约)超过二次(含)的,或查验确定卖方使用产品连续两次不合格,买方将视卖方为不诚信供应商,解除框架协议,本公司将其列入黑名单供方,取消其在本公司2年内投标资格。
④ 卖方其他违约行为按照与买方所属采购单位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关要求执行。
3.5.3若出现以下情况,买方有权另行对外采购:
① 若买方需求在品类、型号等方面提出不在集采范围的型号、品类需求时,或出现不满足项目技术要求的类型时。
② 卖方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行情,或者若在相同条件下,买方对比有其他供应资源更优时。
③ 材料品质与供应时间不满足买方要求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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