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2025年太保E钉专属上网代理设备采购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2025-04-14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应征人”)就征集人所需以下项目进行方案征集,征集人将择优选定中选人,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前来参与方案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5IH000402;2025年太保E钉专属上网代理设备采购。(公告项目编号:20250101)

2、项目内容:25IH000402;2025年太保E钉专属上网代理设备采购,本次采购3台代理设备,2台不低于3000型号的代理满足5000人E钉远程会议等相关功能使用的需求,1台最低型号的代理满足测试环境E钉功能测试需求。设备维保要求:含5年7*24 原厂维保,维保期结束后后续维保价格不超过设备总价的15%。

二、应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应征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其注册资金或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必须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应征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参选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3、必须在上海或项目所在地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房屋购买、租赁证明);

4、在上海或项目所在地应具有服务能力(每个地点至少提供两名专业人员的简历、认证证书(如有的话)等资质证明材料);

5、本次应征人提供的货物具备:近五年具有在六大国有银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级、与我司规模相近的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的至少一个交付案例,且系统质量合格,运行状态良好服务水平优异(提供以上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和客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如果应征人提供的货物不是应征人自己制造的,应征人必须具有所选货物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相关货物的单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应征品牌设备的原厂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项目。)

7、如果应征人提供的货物不是应征人自己制造的,应征人必须有所选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对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8、如果应征人为货物的原厂商,则应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和健全的国内服务体系,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

9、如果应征人为货物的原厂商,则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

10、原厂商必须拥有国内专有的技术支持中心和服务体系,拥有热线支持电话,并有在线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的在线技术支持。拥有相关软硬件实验室的后台支持,必要时,通过技术支持中心能够直接找到公司的相关软、硬件设计人员或实验室相关软件模块开发人员,获得他们的技术支持;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应征人提供的货物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三、征集文件的索取: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下午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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