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永磁调速器-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炼油厂区净水场改造永磁调速器招标公告

2025-04-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磁调速器-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炼油厂区净水场改造永磁调速器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永磁调速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永磁调速器-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炼油厂区净水场改造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永磁调速器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2)投标主体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上下级关系的投标人投同一个标,不接受存在控股关系的投标人投同一个标。 (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永磁调速器(电机功率500kW及以上),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10套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带★符号,对标注有★符号技术要求逐项做具体响应表,并做详细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有具体规格型号、参数、图片、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技术文件及偏差表,不提供、不逐项响应的否决。)有1项及以上不满足时否决。 (5)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带▲符号,对标注有▲符号技术要求逐项做具体响应表,并做详细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有具体规格型号、参数、图片、服务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技术文件及偏差表,不提供、不逐项响应的否决。)超过2项时否决。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 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项时否决。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范》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4月15日23时0分 至 2025年4月20日23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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