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敏捷锦绣银湾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4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兴宁敏捷锦绣银湾物业服务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在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后,可使用其总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及业绩等信息);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文件上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文件上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上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上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上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6、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 月21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5时30分(注15: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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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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