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卫生院鼓山镇卫生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15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卫生院委托,对[350111]WFJX[GK]2024005-1、鼓山镇卫生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鼓山镇卫生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WFJX[GK]2024005-1
项目名称:鼓山镇卫生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包1(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晋安区鼓山镇卫生院 |
1(批) |
否 |
给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满足的要求:满足临床医疗需求 |
2,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采购包2(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鼓山镇卫生院中药饮片 |
1(批) |
否 |
给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满足的要求:满足临床医疗需求 |
4,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①若投标人为药品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为药品生产商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①若投标人为药品经销商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为药品生产商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15至2025-04-2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5-0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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