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4-16
项目名称:上高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0839.00 元

最高限价:1458663.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5F001391467 上高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上抄单2023第378号) 1 16375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宜购2025F001391470 上高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上抄单2023第378号) 24374 亩/次 24374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宜购2025F001391466 废旧地膜回收体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3393 kg 40716.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宜购2025F001391474 废旧地膜回收体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158320 kg 23748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宜购2025F001391471 上高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上抄单2023第378号) 1979 7916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宜购2025F001391464 上高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上抄单2023第378号) 10737 kg 128844.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宜购2025F001391469 上高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上抄单2023第378号) 5108 15324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宜购2025F001391472 上高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上抄单2023第378号) 6780 kg 5424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宜购2025F001391465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 4172 kg 50064.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宜购2025F001391473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 5719 428925.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宜购2025F001391468 上高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上抄单2023第378号) 1356 4068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 00:00 至 2025年04月24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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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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