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教学楼7楼智慧教室建设 3.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捌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2,895,5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捌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2,895,5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交互式触摸一体机(98寸) |
6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地面装饰 |
7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建筑业 |
智能吊麦扩声系统 |
7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天花式冷暖空调(5匹) |
9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课桌椅(三人位) |
33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交互式触摸一体机(110寸)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窗帘电动导轨 |
7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教学扩声系统 |
7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LED护眼灯 |
99 |
盏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电子班牌 |
7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墙面装饰 |
7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建筑业 |
黑板 |
6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天花式冷暖空调(3匹) |
6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互动推流系统 |
7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天花装饰 |
7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建筑业 |
讲台 |
7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无尘黑板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课桌椅(双人位) |
156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物联感知系统 |
7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教学智能控制终端 |
7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存在上述“不得”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 1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材料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新成立公司或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应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说明相关情况)。 12.本项目是否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明细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4.本项目中“墙面装饰”、“天花装饰”、“地面装饰”工程部分允许分包;工程分包确定供应商后,不得将工程再分包、转包。 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1)如投标人“墙面装饰”、“天花装饰”、“地面装饰”工程部分不采用分包,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如投标人“墙面装饰”、“天花装饰”、“地面装饰”工程部分采用分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且至少一家分包意向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在现场实施时让采购人审核分包人资质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和资质证书扫描件)。
息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28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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