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阅山湖B组团项目排油烟及雨污水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6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

2.分包工程概况: 中铁阅山湖B组团项目排油烟及雨污水工程。

3.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铁阅山湖B组团项目排油烟及雨污水工程,承包工作范围:中铁阅山湖B组团项目范围内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核定单、技术交底及甲方指定等涵盖的排油烟及雨污水等,以及与其他分包单位的交接配合等全部工程内容,以上由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范本,材料及机械承包范围、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承包范围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范本,《招标工程量清单》见附表1。

4.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发包人要求日期为准).

5.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贵阳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6.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满足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要求并满足设计和发包人要求。

7.招标项目控制价:: 总价不含税金额:5447670元,含税金额 5937960.3元。

8.其他说明:(满足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的技术要求、技术方案交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中铁二局颁发的有效《劳务分包准入证》,分包工程对应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业绩及近五年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并具备实施分包工程必要的资源。

本次招标投标人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未被中铁系统、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列入名单的。

③自近一年内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和拟签订合同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条件后,原则上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前两名投标单位作为候选中标单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响应时间:2 025年4月18日9:00起至2025年5月13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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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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