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叶县农机农资综合市场建设项目(一期)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2025-04-16
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叶县农机农资综合市场建设项目(一期)1#楼及本期用地红线范围内配套室外工程,其中1#楼总建筑面积38290.3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7397.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93.30平方米,地上五层,局部地下一层。

1.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预计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预计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1.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叶县农机农资综合市场建设项目(一期)1#楼土石方工程(本次招标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1.4质量要求:达到验收一次通过率100%的标准,质量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2.1.1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注册并且进行企业认证,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各种证照在有效期内,并资质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各类刑事或经济诉讼类案件。

(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黑名单记录。

(7)投标人所投入重体力劳动人员年龄必须在(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之间。

(8)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经验、有实力的合格分包方,应对现场配备的劳动力、机械及材料(含辅材)具有较强的调配能力,不因停水、停电或建设方、监理等方要求以及政策性调整等特殊情况引起的停工提出索赔。

(9)招标人被上级公司及领导考核时,因投标人责任内所造成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达标的,经招标人书面责令其限期整改的,仍达不到要求时,招标人根据投标承诺书和合同约定予以外,有权提前解除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造成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投标人必须遵从招标人现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方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造成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需提前上报招标方。

(11)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如因投标人管理不善,造成群体性斗殴、堵门(三人以上)等恶性事件,对招标人造成名誉及实质影响的,投标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且在公司及集团公司对分包方的考评中加大扣分力度,情节严重、结果恶劣的不排除报送集团公司分包方黑名单名录。

(1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铁一局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平顶山市地方政府的规范要求。

(13)投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现场管理,确保人员外出符合招标人对现场工人外出时间及频次的具体规定,严禁未经项目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2.1.3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承担过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及验收证明。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投标人于2025年4月16日上午8:00至2025年4月21日上午8:00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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