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2025年度木瓜产业基地建设补助项目(购置有机肥)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16项目名称:白河县2025年度木瓜产业基地建设补助项目(购置有机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2025年度木瓜产业基地建设补助项目(购置有机肥)):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购买生物有机肥500吨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2025年度木瓜产业基地建设补助项目(购置有机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2025年度木瓜产业基地建设补助项目(购置有机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登记或自然人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登记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登记证;
(4)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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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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