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移动式)、脑电仿生电刺激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LZ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移动式)、脑电仿生电刺激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70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00元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包一

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移动式)

235000.00

210000.00

包二

脑电仿生电刺激仪

35000.00

30000.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名称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包一

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移动式)

1

包二

脑电仿生电刺激仪

1

5.2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4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安装到位。

5.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成立年份起提供),新成立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附税款所属期为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产品具有《医疗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33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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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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