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运营期保险服务项目3比选公告

2025-04-16
一、报名时间

2025年 4 月 16  日9:00——2025年  4  月  22   日17:00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近一年内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开展本项目人员名单,并至少提供拟派驻本项目的1名项目经理及1名客户服务专员近3个月在参选单位缴纳社保凭证加盖投标人鲜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财产一切险、业务中断险、公众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中任意一项保险业务业绩;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比选申请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比选申请人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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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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