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集团本部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61、项目名称:福建高速集团本部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
n2、项目编号:GSZ-202(登录后查看)
n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乘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送修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自有车辆、租赁车辆及后续新购车辆。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不少于2个服务供应商提供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内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及服务便捷情况选择任意一家成交供应商提供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本项目年采购预算约15万元。
n4、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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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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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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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费费率最高限价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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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外项目工时费单价含税最高限价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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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配件(轮胎)加价率最高限价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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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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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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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部2025-2026年度机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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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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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工时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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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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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不保留小数点,零配件加价率及工时费费率百分号前数值也不保留小数点,均精确到个位数且报价不得为零。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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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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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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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n |
注: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暂估金额,维修服务费按实支付,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n采购文件内已采用工时费单价限价清单约定的按次计费工时费的项目,维修工时费结算金额=工时费单价限价×工时费费率成交价;超出工时费单价限价清单的维修保养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颁布《福建省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确定维修保养项目的工时定额,工时费结算单价以本项目清单外项目工时费单价成交价为准,维修工时费结算金额=清单外项目工时费成交单价×工时定额。
n5、服务(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n6、服务(交货)期限:2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第一年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
n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n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n(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或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二类企业及以上)。
n(3)信誉要求:
n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n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本条不作要求。)
n(4)每个供应商应同时参加4个合同包响应,但每个供应商(可)只允许成交 1个合同包。
n(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n(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n三、评审办法
n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n四、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响应保证金应在2025年4月 21 日17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缴交至以下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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