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集美北大道(灌新路一集灌路段)提升改造工程缆线管廊迁改工程货物采购-公告

2025-04-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
2.项目名称:集美北大道(灌新路一集灌路段)提升改造工程缆线管廊迁改工程货物采购
3.项目控制价: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整(¥248192.00 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4.采购需求:集美北大道(灌新路一集灌路段)提升改造工程缆线管廊迁改工程货物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期:三个月,自首次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算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 3 条“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仍在期限内)或者被列入政府采购官方失信黑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无失信违法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评审委员会现场查询。

5、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处理。

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5 年 05 月 07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止,报名费用为人民币 50 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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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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