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人民医院皮肤美容科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51、项目编号:X20(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临颍县人民医院皮肤美容科装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73358.55元
最高限价:473358.55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临颍县人民医院皮肤美容科装修工程,位于临颍县人民医院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皮肤美容科装修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
5.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4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2 信用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或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04月 16日至 2025 年04 月22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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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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