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债券发行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1 招标条件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平国资资管〔2024〕6号)要求,受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5年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债券发行法律顾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债券发行法律顾问项目

2.2、项目编号:KWD

2.3、招标范围及内容:选聘一家债券发行法律顾问负责2025年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中小微企业债、公司债、科创债法律服务及法律意见书,CMBS法律服务及法律意见书与交易文件。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自本合同开始时至债券发行结束时。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应具有经过年检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拟配备律师团队成员必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提供律师证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

3.4、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

3.5、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参与选聘的中介机构应当满足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平国资资管〔2024〕6号)文件第二章第七条规定要求。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5 获取磋商文件事宜
5.1时间:2025年 4 月16 日 至2025年 4月22 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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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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