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银川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氧气汇集排及减压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XB

2.项目名称:银川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氧气汇集排及减压装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一标段:9.9万元;

二标段:8.5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

一标段:9.9万元;

二标段:8.5万元。

6.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一标段

※电子脊柱测量仪

1台

详见技术要求

9.0

 

脊柱测量尺

4台

详见技术要求

0.4

 

姿势矫正镜

1台

详见技术要求

0.5

 

二标段

※汇流排及设备带配套

1套

详见技术要求

6.0

 

减压装置

1套

详见技术要求

2.5

 

※产品为核心产品。

本项目投标报价须包括货款、运输费、税费及人工费等,即:按采购人要求到达交货地点验收合格的价格,采购人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一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须全部由中小微型企业生产制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二标段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所投产品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制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

2.1按照《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一标段,是;二标段,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所投产品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15至2025-04-2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5-07 14: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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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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