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1#、2#燃气锅炉脱硝及烟风系统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5
三、招标内容:1#、2#燃气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锅炉脱硝系统、烟风系统、锅炉本体(空预器、省煤器)的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含催化剂、调试使用原料、配套机泵、管线及备品配件等)供货、运输、存储、土建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和整体调试、试运行、168小时运行、消缺、技术服务、运行及维护人员培训、性能考核验收、售后服务等。

2、投标方负责现场引风机改造工作。新引风机的采购、运输、设计图纸、土建施工(原有4台引风机基础拆除及新引风机基础新建)、安装、调试等工作。投标方负责原风机、电机和变频器拆除、包装工作并堆放在指定位置,拆除过程严禁将设备损坏。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地点: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出具详细设计方案以及改造计划,2025年11月底,1#、2#锅炉调试完成并投入运行。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的专业资质:

(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联合体内各单位必须分别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5)联合体单位采购平台授权人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现场参与投标;

4、投标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完成进疆备案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7、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2份、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份,以正式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形式提交;

8、踏勘现场

(1)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对不进行现场踏勘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自行承担。投标人需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不允许转包。

10、本项目付款时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汇票、实物支付。

11、如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将与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12、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备注购买时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