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余杭段)第TJ02标段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6
1. 招标条件

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余杭段)第TJ02标段项目由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对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要求,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余杭段)第TJ02标段项目经理部为招标组织单位,对本项目施工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实施集中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区交界处,顺接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终点顺接104国道杭州至绍兴公路改建工程(运溪高架路),主线全长约12.8km。本项目为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余杭段)(K5+874.482~K9+572.482)第TJ02标段,位于涉铁段终点(葛敦路)至制造四路,全长3698m。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K5+874.482~K9+572.482段的路基(含防护、排水)、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声屏障、管线、三改、公交车站、交安、绿化景观、相关预埋配套设施管线以及K4+629.482~K5+874.482涉铁段的交安、绿化景观等图纸所示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不含机电以及K4+629.482~K5+874.482涉铁段的路面和桥面。

2.2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件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日高峰需用量:800m³),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以下规模:2500 万元(含)及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 1 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 2024 年的财务报表尚未审计,则提供当年未经审计的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 1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近 3年同类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 1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权威信贷机构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包一投,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参与申请;未通过集团公司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接受招标组织单位或采购人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是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生产商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商鲜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距离施工现场45公里范围之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截止发售时间为:2025年 4月 2 1      日 8  时。

5. 招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8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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