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智造分公司自购物资(型材、桥梁板、焊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16采购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智造分公司。本项次为框架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分公司目前以公司在建项目需用的钢结构业务为主,如钢筋加工车间、混凝土搅拌站机房、堆料棚及各种施工钢结构装备制造,如钢模板、施工挂篮、隧道台车等;地铁工程用钢管片、桥梁工程附属钢构件的加工。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及各包件数量等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谈文件的获取于2025年4月16日10时00分至2025年4月22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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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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