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修订)》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服务的采购公告
2025-04-16我局需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土地整备领域相关办法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工作,此次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试行)》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服务单位。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合作区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局结合合作区实际,拟制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和修订《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试行)》(深汕办规〔2024〕5号)(以下简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现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根据服务要求开展《房屋补偿安置办法》《集体土地补偿办法》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
(1)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3〕2号)、《深圳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深办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
(2)专家论证工作采取书面咨询方式开展。专家小组人数不少于7名,涉及面较广、争议性较强或内容复杂、敏感的,不少于11名。所选专家原则上需从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各区人民政府专家库中聘请论证专家,论证事项涉及多个专业领域的,应当选择相应领域专家并兼顾各领域的均衡性。服务单位应当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提交咨询论证意见书,并由所有专家签字,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方提出延期申请,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并及时形成专家论证报告。
(3)风险评估工作应当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对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对决策可能印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服务单位应当围绕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等进行评估,得出风险评估结论,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形成书面风险评估报告。
(4)采购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服务要求:(1)熟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政策;(2)具有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相关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3.服务成果:编制符合要求的专家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及提交其他相关成果。
(三)费用预算: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控制在14.65万元以下,该费用为最高限价。
(四)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原则上合同签订后90日内需出具最终书面成果及相关依据材料。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房屋补偿安置办法》《集体土地补偿办法》最终印发实施且通过上级备案审查后拨付。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按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报告,项目完成以上级政策及最新要求为准。
三、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时间: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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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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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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