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上龙头村智能温室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3号-0416;

项目名称:2025年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上龙头村智能温室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7,400.00元;

最高限价:1,717,379.59元;

采购需求:2025年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上龙头村智能温室项目(二期)(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25年05月07日,竣工时间2025年10月31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为1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100%。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证明,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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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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