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公告

2025-04-16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100.00元 (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标的金额(元)

允许

进口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元)

1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宣传品采购项目

1项

97100.00

批发业

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按采购人需求进行供货,服务期一年,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合同签订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供货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在1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规定,作如下补充说明:供应商尚未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已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按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提供证明材料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3.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 至 2025年04月 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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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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