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综能服务集团2025年第一次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6
招标编号:79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附表一:
需求清单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项目单位 |
包号(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专用资格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交货地点 |
是否接受代理商/联合体 |
最高限价(万元/百分比) |
报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保证金 |
1 |
792503-9011003-9999 |
党建宣传服务 |
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包1国网综能服务集团宣传品制作项目 |
提供集团所需的宣传品设计制作、活动阵地展览展示、设施安装修缮及维护等服务 |
近5年,投标人具有宣传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等合同内容页复印件)。 |
2年 |
北京 |
/ |
单项限价,合同总结算金额不超过80万元 |
固定单价 |
单价结算 |
16000 |
2 |
792503-9011003-9999 |
党建宣传服务 |
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包2国网综能集团党团展览展示服务 |
集团党团活动设计制作、视频制作、展览展示等 |
近5年,投标人具有宣传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等合同内容页复印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北京 |
/ |
单项限价,合同总结算金额不超过80万元 |
固定单价 |
单价结算 |
16000 |
3 |
792503-9012021-9999 |
咨询服务 |
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包3国网综能服务集团2025-2026年度电网数字化项目可研报告评审 |
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数字化项目可研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条件要求的机构或单位评审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组织建设电网数字化项目可研报告。 |
近5年,应答人具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等合同内容页复印件)。 |
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
北京 |
/ |
费率报价,合同总结算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
固定费率 |
据实结算 |
30000 |
4 |
792503-9012006-9999 |
技术服务 |
国泰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包4 2025年国泰绿能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
为提高国泰绿能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计划委托第三方单位根据国泰绿能安全工作需求对作业现场开展专项检查或提供安全技术现场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服务等。 |
近5年,投标人具有技术支持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等合同内容页复印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张家口 |
/ |
单项限价,合同总结算金额不超过40万元 |
固定单价 |
据实结算 |
8000 |
5 |
792503-9012006-9999 |
技术服务 |
国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包5国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运维服务框架招标 |
运维技术服务 |
近5年,投标人具有技术支持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等合同内容页复印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北京 |
/ |
单项限价,合同总结算金额不超过582万元 |
固定单价 |
单价结算 |
116400 |
6 |
792503-9012020-9999 |
法律服务 |
国泰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包6国泰绿能及其子公司2025年诉讼案件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为国泰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张家口国泰能源有限公司、张北国容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国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近一年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负责涉及甲方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涉及的甲方协助司法机关调查、执行案件;负责涉及甲方的申请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案件;负责涉及甲方的涉法商务调查、司法调查、监管调查等事项。 |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
张家口 |
/ |
单项限价,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
|
据实结算 |
40000 |
备注:专用资格要求中“近5年”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或首次应答截止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6日17:00至2025年4月25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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