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片执法核查填报项目采购磋商公告
2025-04-16本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片执法核查填报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40万元 , 招标人为 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负责全县范围内部、省、市下发的各类图斑;负责图斑分割,内业矢量数据处
理,矢量数据属性赋值,图斑相关面积计算,图斑矢量数据导入等技术性工作;协助县局完
成图斑影像比对,矢量数据套合等;协助县局完成系统使用、数据填报等工作。协助负责智
能监管系统的数据推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片执法核查填报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片执法核查填报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
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意 1 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投标截止时
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
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即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保凭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 号)执行),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
绘资质证书。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16 11:00到2025-04-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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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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