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2025-04-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施工图审查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望泉岛水利管理有限公司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望泉岛水利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配套及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望泉岛水利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依据《邢台市大沙河防洪规划》(2023年11月),为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完善大沙河沿岸防洪工程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满足两岸防洪要求,亟需对河道进行综合性治理,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信都区大沙河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河道北叉。 2.1.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槽开挖及滩地平整工程、堤防工程、北汊右岸边界防护工程等。建设工期36个月。大沙河河道总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左岸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河道主槽 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2.1.3建设规模:1、主槽清整长度 8.7km,滩地平整工程长度8.7km,新建改建堤防工程长度5.6km,望泉岛岸线防护工程长度8.7km,漫水桥工程3座,漫水路工程4条等,本项目不得与其他项目的建设内容发生冲突。 2.1.4服务期限:施工图纸完成后7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任务并出具审查报告。
2.2招标范围:根据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详图阶段设计文件所涵盖的内容,分别从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强条的符合性、工程的安全性、施工图的完整性等相关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并形成施工详图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7 00:00至2025-04-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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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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