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5本淮安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编制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49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一)项目编号:JSXSD-磋商-20250406 (二)项目名称:淮安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编制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49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9万元 (六)采购需求:淮安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编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5年8月底前完成。 (八)本项目(□是 ☑ 否)接受
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编制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淮安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编制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16 08:30到2025-04-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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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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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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