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乏汽回收装置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XJZGS-
项目名称: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乏汽回收装置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98万元
最高限价:9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所投标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内容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 “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须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5日起至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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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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