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宁夏盐池县8.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办理使用草地许可,是依法合规用地的要求,建设项目占用草原需编制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并取得批复文件,是依法合规使用草地的关键环节。完成第三采油厂宁夏盐池县8.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建设等涉及草原的使用情况的现场勘测调研和卫片比对分析,分别编制对应的《使用用草原可行性报告》【含使用草原论证报告(查验报告)和草原植被恢复方案(如需要)两本报告】,并通过工程所在地各级草原主管部门的审查和专家评审,最终取得省级草原主管部门的批复并通过地方草原部门的验收。

2.2 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宁夏盐池县8.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项目,①收集办理草原许可的用地相关资料;②编制项目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草原植被恢复方案及绘制相关专题图表,成果利用相关软件,按照审批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绘制地图、界址点成果表、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和相关申请资料;③提交至相应草业审批部门进行审核;④配合审批部门进行现地查验;⑤最后获得项目使用草原许可文件。同时需提交草原可行性技术报告及所有资料纸质版6份(及电子版),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结算的为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总预算185.55万元(不含增值税),需要1名服务商。

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甲方不保证工作量,如因公司、采油三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 服务地点:宁夏盐池县。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集中资格招标(ZY24-XA406-FW631)》项目与本项目对应行政区域(宁夏)标段的准入服务商,名单见公告附件。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5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1日 ……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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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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