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城发环保能源(新安)有限公司垃圾库和卸料平台顶部漏风,漏雨治理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发环保能源(新安)有限公司垃圾库和卸料平台顶部漏风、漏雨治理谈判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新安)有限公司垃圾库和卸料平台顶部漏风、漏雨治理

2.2项目编号:M4(登录后查看)

2.3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4项目概况:项目概况: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天,配置800 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 15 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于 2021  年 12 月投产

2.5招标范围:城发环保能源(新安)有限公司垃圾库和卸料平台顶部漏风、漏雨治理。(详见技术规格书)

2.6服务期:依据现场实际情况。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经营范围: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类似修缮业绩(需提供须提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

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供应商可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如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或报告,截图或报告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04月 21 日18时00分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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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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