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硅藻土助滤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2.2招标内容: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硅藻土助滤剂采购项目,采购硅藻土助滤剂数量400吨,适用于热电生产部脱硫系统处理废水使用的硅藻土助滤剂。含硅藻土助滤剂的检测、运输、技术服务、税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直至交予买方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

2.3交货期:交货期为2025年7月份至2026年6月份,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送货。

2.4供货地点:招标人厂区内。

2.5投标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3600元/吨(含税)。

3.合格的投标人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2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其他要求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

3.3.2纳税与社保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下内容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3.3.3.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3.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3.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和分包。(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5投标人须满足下述要求并提供下述内容承诺书原件:

本公司郑重申明,我公司(单位)未被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我公司(单位)不存在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员工或员工家属任法人或参股的情况。

本公司对上述申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无条件退出此次贵公司采购活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3.6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得到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是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所投产品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同类型硅藻土供货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和该合同项下任一发票、以及CMA/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合同、发票和检测报告复印件不得涂改,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年 04 月 16 日至 2025 年 04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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