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入口管控系统雷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2025-04-16

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拟采用谈判采购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入口管控系统雷达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编号:XECG2025041000146),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入口管控系统雷达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多线激光雷达2套、单线激光雷达2套、边缘处理器1套、其他配件1项等。

3、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详见参数及技术要求。

5、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中标单位将与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激光雷达设备生产厂商或取得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需出具原厂质保函。

(2)财务最低要求:  。

(3)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有激光雷达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即至少有三个供货合同满足合同金额不低于7万元。

(4)信誉最低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2 年01 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采购响应文件提交等要求: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年 4月 15日至 2025 年 4 月 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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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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