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扬州化工园区2025年度土木建筑工程标底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化工园区

2.2工程规模:2025年度扬州化工园区实施的土木建筑工程标底审核项目及后续服务,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下发的标底审核任务通知书为准,总项目建安估算费暂按1.2亿元。

2.3招标范围: 2025年度扬州化工园区实施的土木建筑工程标底审核项目及后续服务,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下发的标底审核任务通知书为准。

2.4服务期:自任务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

2.6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标底审核和3000万元及以上房建工程标底审核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②标底审核服务费发票(部分金额即可);③经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盖章确认的标底审核成果文件。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项目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7.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8其它要求:

3.8.1 投标人近3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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