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智能金库设备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1.1 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智能金库设备及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金库智能化建设相关设备和配套控制系统及集成,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分项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潜伏式搬运机器人 |
潜伏搬运机器人及组件 |
7 |
台 |
2 |
标准充电桩及组件 |
2 |
台 |
|
3 |
料箱式夹抱机器人 |
料箱夹抱机器人及组件 |
2 |
台 |
4 |
标准充电桩及组件 |
1 |
台 |
|
5 |
智能车辆管理设备 |
车辆识别模组 |
1 |
套 |
6 |
RFID核验闸机 |
2 |
台 |
|
7 |
箱包交接管理设备 |
人脸识别交互一体机 |
2 |
台 |
8 |
RFID通道扫描门 |
2 |
套 |
|
9 |
金库自动分拣机器人 |
分拣机器人及组件 |
1 |
套 |
10 |
金库现金仓储货架 |
智能仓储货架(固定) |
10 |
套 |
11 |
智能仓储货架(移动) |
3 |
台 |
|
12 |
金库自动盘库设备 |
轨道式盘点机器人 |
1 |
套 |
13 |
箱包仓储转运设备 |
箱包笼车 |
65 |
个 |
14 |
周转箱 |
200 |
个 |
|
15 |
外币、贵金属配套设备 |
多层货架 |
2 |
套 |
16 |
拣选工作台 |
2 |
台 |
|
17 |
AI风控设备 |
智能分析终端 |
1 |
台 |
18 |
金库智能驾驶舱 |
人机交互大屏(作业显示屏) |
4 |
台 |
19 |
人机交互大屏(智能展示屏) |
1 |
台 |
|
20 |
智能化控制设备 |
机器人控制单元 |
2 |
台 |
21 |
移动控制终端(PDA) |
5 |
台 |
|
22 |
中枢系统及配套设备 |
智能中枢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 |
1 |
套 |
23 |
其他硬件 |
库区隔离 |
100 |
米 |
24 |
联动控制门 |
5 |
扇 |
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
1.4 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
2.2 投标人须为原厂商(原厂商是指投标智能库房系统软件品牌、著作权、知识产权或专利的所有权人,或该所有权人关联或实际控制的并日常从事智能库房系统软件制造或生产工作的公司,下同)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并同时提供原厂商出具的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同一智能库房系统软件的原厂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智能金库相关项目(至少涉及金库智能存储、智能核验、智能搬运、智能盘点四项功能中的任意两项)研发、运营的有效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须能清晰体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开标现场须携带合同原件备查)
2.4 投标人财务状况:近三年内至少有两年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提供投标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中任意两年度经审计后“净利润”不为负数的利润表(损益表)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利润表(损益表)复印件,且期间的“净利润”不为负数)。
2.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3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是指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税收缴款银行回单等,纳税申报表不作为缴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6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3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是指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银行回单等,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不作为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7 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已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
3、不得存在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截至开标日,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法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存续的)。
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负面供应商清单。且如投标人入围后被纳入上述名单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其采购合同协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承诺,如入围本次公开招标,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该项目采购需求,不得接受采购需求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提供供货或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8、投标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非工行员工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投标人未雇佣招标人员工家属担任顾问、享有股权或其他类似权益。
如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废除贵公司商务谈判资格,并列入工商银行投标人禁入名单库,对参与工商银行集中采购项目的资格进行准入限制。
2.8 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有关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文件均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6日到2025年04月25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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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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