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2024年交通隐患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1.1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2024年交通隐患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合肥经开区2024年交通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4〕34号
1.4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2024年交通隐患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FJGZ00853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JGZ00853
2.5建设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6建设规模:项目拟对经开区交通隐患进行整治,包含卧云路与蓬莱路、汤口路与玉屏南路等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交口22个点位的交通信号设备建设、交通组织优化、违停监控建设、护栏增设,30个交口的右转危险区施划以及多个路段的电力杆线占道优化等。
2.7合同估算价:1551.1350万元。
2.8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项目拟对经开区交通隐患进行整治,包含卧云路与蓬莱路、汤口路与玉屏南路等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交口22个点位的交通信号设备建设、交通组织优化、违停监控建设、护栏增设,30个交口的右转危险区施划以及多个路段的电力杆线占道优化等。
2.10项目类别:EPC
2.11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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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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