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莱州公司3号机组基于DCS一体化平台的控制优化招标公告

2025-04-1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莱州二期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3号机组基于DCS一体化平台的控制优化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华电路8号。

2.2项目规模:1*1000MW超超临界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正式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生产运营-3号机组基于DCS一体化平台的控制优化(CHDTDZ062/16-QT-01501):1).DCS基础控制逻辑优化。2).顺控功能组优化调试。3).AGC及一次调频系统智能优化。4).机组深度调峰改造后进行性能试验。5).协调及模拟量控制系统优化。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3号机组基于DCS一体化平台的控制优化】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CMMI3及以上资质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智能控制优化运行项目相关业绩合同或投运报告,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16 15:272025-04-2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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