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王边村附近,接既有G50沪渝高速公路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段,沿既有G50沪渝高速公路改扩建,经鄂城区汀祖镇、泽林镇、杜山镇,华容区蒲团乡,止于华容区庙岭镇吴另村既有武黄枢纽互通西侧。该项目主线全长约37.4公里,设临空经济区连接线约7.6公里。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其中:鄂州南至武九铁路段采用单侧分离加宽方案,其余路段采用两侧拼接加宽方案;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新建。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原位改扩建花湖(枢纽)、陈桥(枢纽)、鄂州南、武黄(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新建汀祖、路口、蒲团3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新建声屏障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WHGKJSPZ-1标段。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01
合同估算价:9000.00万元 |
2.3其他:①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②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请于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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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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