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樟木头林场簕竹排管护站新建管理用房及科普教育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项目概况
广东省樟木头林场簕竹排管护站新建管理用房及科普教育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1-2025-13284
项目名称:广东省樟木头林场簕竹排管护站新建管理用房及科普教育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1,858.1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樟木头林场簕竹排管护站新建管理用房及科普教育馆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361,858.1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房屋施工 |
广东省樟木头林场簕竹排管护站新建管理用房及科普教育馆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61,858.11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参照响应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樟木头林场簕竹排管护站新建管理用房及科普教育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建筑业)。【注: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工程承建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4、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工程承建商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所属行业或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樟木头林场簕竹排管护站新建管理用房及科普教育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承诺函相关内容承诺。
(3)磋商响应人(或其总公司)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注:①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在本项目采购期间,如供应商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
(4)磋商响应人(或其总公司)须具有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5)磋商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注册单位为磋商响应人单位(或其总公司或分公司)),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及供应商(或其总公司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磋商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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