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永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小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5-04-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永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小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采购一批医学检验科小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截止日期:2025年4月27日上午9时00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注: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直接授权函(不接受逐级授权)且授权函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5 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6 ①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2025年4月17日00时00分

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5年4月27日上午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