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本级)安保安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
项目名称:安保安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2.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包最高限价/包预算

(万元)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82.56

安保安检服务项目

1项

根据安检安保需要,设置安检岗、门岗及中控岗共不低于16人担负该目标的安全保卫任务,其中,安检岗不低于3人(需含1名女性安检员),门岗、中控岗不低于13人(含1名保安队长)。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磋商活动。

(2)凡受托为采购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磋商。

(3)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4)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在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限内,通过采购公告中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参与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出具中标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16至2025-04-23,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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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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