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MBR膜组器离线清洗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2.1比选范围:荣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88组膜组器预计4次、三期48组膜组器预计2次离线清洗和膜组器日常维护工作。
2.2地点: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荣昌污水处理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本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比选人的下属荣昌污水处理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结算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服务要求:
3.2.1膜组器离线清洗服务要求
3.2.1.1投标人严格按照比选人提供的离线洗膜操作要求进行清洗。
3.2.1.2根据比选人提出的膜组器离线清洗计划实施膜组器的离线清洗,提供能够满足膜组器离线清洗工期时限要求的人员配置。
3.2.1.3在进行离线清洗时,要有膜组器离线清洗经验丰富的人员组织进行离线清洗,确保膜组器清洗过程不受到损坏和膜组器的清洗质量满足要求。
3.2.1.4膜组器离线清洗后进行产水观察,必须达到离线清洗质量要求,否则返工重洗,且不计费用。
3.2.1.5膜组器离线清洗完成后对清洗现场进行清洁,恢复现场清洁卫生。
3.2.2膜组器日常维护服务要求
3.2.2.1根据比选人膜组器使用情况,按需进行膜组器的日常维护。
3.2.2.2比选人提出膜组器日常维护需求后,维护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膜组器的维护。
3.2.2.3膜组器维护人员应有丰富的膜组器维护经验,确保膜组器维护按需按时完成。
3.2.2.4膜组器维护应根据比选人提出的维护计划提供满足维护时限需求的人员配置。
(投标人应提供以上服务要求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项目管理人员:
3.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2现场至少配备1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个2022年1月1日(以签订日期)至投标截止日与城市污水处理厂签订的15万元以上的MBR膜组器供货或维护或代清洗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5年1月-2025年3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2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5年 4 月 16 日起可自行……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 4 月 23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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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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