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采购(政府采购服务+面向中小企业)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A包: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B包: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采购,共划分为二个包。
A包: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300批次);
B包: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300批次)。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对单包或多个包进行报价,但每一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如果供应商在多个包中评审总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包号顺序成交,其他包由评审总得分次高的供应商成交,以此类推。供应商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必须报齐全,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包含在其他单价或合价中。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服务;检验报告提交时间:检测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将检验报告送达采购人相关科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②本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取得计量认证证书(CMA)和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CATL)且证书合法有效(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