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东厂管理中心2025年生产药剂(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次氯酸钠采购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16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东厂管理中心2025年生产药剂(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次氯酸钠采购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东厂管理中心

1.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详见清单

2.2最高投标限价(元/吨):400

2.3交货期:365天

2.4交货地点:南京

2.5合同估算价:32.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②投标人提供的药剂质量需满足本次采购要求,其中有效氯含量为≥4.8%,若不符合则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具备 CNAS 或 CMA 资质)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2)财务要求:①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合同估算价的两倍,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②注册资金不低于合同估算价的三倍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的汇率为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水处理行业(自来水或污水处理)次氯酸钠药剂供货业绩。业绩金额: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万元。(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为单价合同则金额以结算发票总金额为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一年[2024年4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不得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1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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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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