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大厂专职队“一队一特色”党建品牌暨正规化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5
项目名称:大厂专职队“一队一特色”党建品牌暨正规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3829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3829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厂专职队“一队一特色”党建品牌暨正规化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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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或2023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工程。(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工程: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凭据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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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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