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下游区域零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长江大保护下游区域零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0281 )
项目所在地区: 安徽省
一、招标条件
本 长江大保护下游区域零星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无为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2.5万m3/d。出水水质满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中的表2《巢湖流域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城镇污水处理厂I标准。
整体上反硝化深床滤池是以滤池的功能在运行,并没有启动反硝化功能。滤池采用的滤料为大粒径石英砂滤料,滤池为下向流固定床滤池,目前在一期微絮凝池及深床滤池前端已建了高密度沉淀池用于去除SS,本次微絮凝池及深床滤池改造后主要用于TN及少量SS的去除,通过工艺运行条件的调整,转换成反硝化滤池使用;在高效去除SS同时,通过在混合池后段投加碳源(二期新建碳源投加系统已接入进水段),达到去除TN效果。
现状池体结构为微絮凝池及深床滤池,目前运维仅作为滤池使用,未投加碳源,不具备反硝化功能,本次改造通过完善现有池体、设备及自控系统,使其具有过滤SS及反硝化脱氮功能。
2.2招标范围
(5)对招标人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2.3交货要求
(1)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工地落地交货,乙方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后,甲方协调乙方进行交货,乙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及卸车期间的安全责任。
(2)交货地点:安徽省无为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完成合同签署,接到甲方交货通知后,乙方30天内按需完成设备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商或集成供应商;
(2)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深度脱氮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业绩对应的深度脱氮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发票(其中,供货发票须含供货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且发票金额不低于25万元;供货及安装发票须提供发票及验收证明文件且发票金额不低于25万元);
(3)信誉要求: 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2022年度、2023年度无连续亏损;
(5)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无需获得授权)。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4月17日9时整至2025年4月2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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